辽宁省重点高中、示范性高中沈阳市第八十三中学招聘教师章程
依托沈北新区持续发展的优势地位、美轮美奂的建设成果和文化之城宜居之城的美好前景,为适应沈阳市第八十三中学的腾飞发展,满足我区教育“人才高地”战略所需,带动我区教育的更快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的特批,我局决定面向辽宁省为沈阳市第八十三中学招聘一批优秀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A、在职教师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民族自信心、责任感,讲师德、有纪律、喜欢学生,注重对学生进行人生理想引导,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有非升迁性质的两次以上调转工作经历者。
2.辞退、自动离职、开除公职者;
3.受过治安拘留处罚及刑事处罚者;
4.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者。
(二)身体健康,具备重点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身心条件。
(三)工作在沈北新区、沈阳市乃至辽宁省内的,有国家教师资格的,并具有高中毕业班班主任工作经历和相应学科教学经验的在编教师。年龄要求:二级教师, 30岁(1978年生人)及以下;一级教师,35岁(1973年生人)及以下;高级教师,40岁(1968年生人)及以下。
(四)原始学历、学位为本科、学士以上(含本科、学士),并毕业于北师、华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辽师大及其它名牌大学。
(五)具备现代教育观念和教学技能,教学成绩显著,能在高三把关。
(六)被评为市级以上(包括市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劳动模范者,条件可放宽;
(七)省特级教师优先优酬。
B、应届大学毕业生
(一)北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和辽师大等名优高校的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要求按时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并提供其高考成绩作为参考。
(二)“ 211工程”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须满足B(一)之要求,并按时取得硕士学位证。
(三)提供相应的外语(英语专业需要 8级)、计算机、普通话、社会实践和院系综合排名等证件。
二、待遇及要求
(一)办理沈北新区户籍。
(二)给予沈阳八十三中学公职在编教师资格,并享受沈北新区公职教师相应待遇。
(三)保证其子女初等教育阶段到优质学校就近入学。
(四)试用期满一年被录用者,两年内不得参加脱产性的提升学历学习(单位外派者除外);必须为沈北新区教育服务满五年(工作中有较大过失或不称职者除外)。
(五)应届毕业生接受学校安排的岗前培训。工作三年后,可参与学校中层领导竞聘。
三、报名、资格认定
应聘教师于 2008年6月27日前将手写个人简历、业绩材料、近照一张、应聘意向、联系方式、家庭情况及学历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以特快专递形式或以电子邮件形式邮寄给联系人。材料初审合格通知来校面试,未通知者恕不接待,材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体育
五、联系办法
电话: 024-89625183 024-89620757 024-89620759
联系人:曾老师 杨老师 齐老师
e-mail: bssglg@163.com
网址: http://www.sy83.cn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常州路 40 号 校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