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在职教师的招考简章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渝北区人事局
重庆市渝北区监察局
关于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在职教师的招考简章
为全面推进我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结合我区师资队伍的实际,我区教育系统拟面向全国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择优聘用全日制普通高校所需专业2008届优秀本科以上毕业生及外地现职公办中学优秀教师。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一批优秀教师,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区优秀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力资源开发,促进我区教育的发展。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
(一)师范类毕业生:符合所需专业、学科,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院校2008届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所需专业、学科的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的2008届毕业研究生。
(二)非师范类毕业生(职教师资):符合所需专业、学科的全国各地高等院校2008届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三)在职教师:符合所需专业、学科的全国各地中学初中和高中在职优秀公办教师(不包括本区公办学校教师)。
招聘条件:
(一)师范类毕业生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合作意识强,善于学习,学业优良,普通话二级及以上,英语四级及以上,计算机二级及以上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需交验有关证书的原件)。
(二)非师范类毕业生(职教师资)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合作意识强,善于学习,学业优良,普通话二级及以上,英语四级及以上,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校一等奖学金,并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需交验有关证书的原件)。
(三)在职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应对挑战,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2、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高、初中毕业班的教学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普通话标准(需交验普通话考核二级及以上证书)。年龄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至2008年6月31日。
4、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5、应聘者应是省市级、国家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需交验省市级、国家级骨干教师证书或特级教师、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三、招聘职数、学科、学校
拟公开招聘25名教师(其中在职教师5人,师范类毕业生15人,非师范类毕业生5人)。招聘职数、学科及学校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3月19日至2008年3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重庆教研网、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信息网(www.cqjy.com、www.cqybedu.com)或者各有关高校网站,在该网站的“通知”、“公告”或“招聘”等栏目里,查找渝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在职教师的信息,点击页面顶端“在职教师报名表”或者“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在线报名即可。
2、网上报名后,师范类大学毕业生等待招聘组到校后,交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需留存复印件)进行考试考核;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生于4月2日前持身份证、学历、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到重庆市渝北区教委人事科(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街道渝航路228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留存有关证明的复印件;在职教师于4月2日前持身份证、学历、职称及重要荣誉证书和论文获奖(发表)等证明原件,到重庆市渝北区教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留存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五、考试考核
(一)师范类毕业生
1、考试时间、地点:2008年4月1日——4月5日;毕业生所在院校。
2、考试方式:综合性面试和上课。
综合性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等综合素质,100分。
上课:根据所应聘的学科,当场指定上课内容,100分。
综合性面试和上课权重为5:5,总成绩尾数以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分科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并公示成绩。
(二)非师范类毕业生
1、考试时间、地点:2008年4月8日——4月9日;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地址:渝北区回兴宝桐路308号)。
2、考试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
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100分。
面试:包括上课和课后的答辩,100分。
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试者专业技能,100分。
按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权重为4:2:4计总成绩,总成绩尾数以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并公示成绩。
(三)在职教师
1、考试时间、地点:2008年4月12日;重庆市渝北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胜利路150号)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从事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100分。
面试:包括上课和课后的答辩,100分。
笔试和面试权重为5:5,总成绩尾数以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并公示成绩。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办法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2005]1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一次性体检,原则上不复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政审
对经过笔试、考核、面试、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由区教委、区编办、区人事局、区监察局有关人员组成政审组共同政审(注:师范类毕业生的政审工作由招聘组审核把关)。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员调入方式
(一)按正常人事关系调入;
(二)按人才引进方式进入。
八、录(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招聘人员,经招聘组确定,报渝北区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即办理录(聘)用手续。
被聘用者个人身份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其工资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关规定、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任,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报考比例不得低于3:1(报考比例指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特殊情况的,由渝北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若在录取名额内最后一个名次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
(三)拟聘人员录(聘)用后必须到所报考的学校工作。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无特殊理由不服从安排、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
重庆市渝北区教委人事科电话:023——67815472
附件一:
附件二: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渝北区人事局/重庆市渝北区监察局
二OO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