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优秀人才的引进渠道,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录用部分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及招考时间

遵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这次公开考录工作。

二、招考职数

初中语文教研员岗位1个,教科员岗位1个,幼儿园教师岗位5个,幼儿园体育特色教师岗位1个。

三、报名条件

1、教科员条件:

12008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教育学硕士学位。专业范围:课程论,教育原理,比较教育;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文字基本功,近三年有一篇以上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CN期刊)。承担或参与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取得过较好成绩;

3)有社会实践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作能力;

4)研究生期间获一等奖学金以上荣誉;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2、初中语文教研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性强,具备优良的师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网络技术;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411日以后出生);

3)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曾荣获市教坛新秀一等奖以上称号;

4)同等条件下,有教研员工作经历优先;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3、幼儿园教师条件:

1)宁波市江东区直属幼儿园、早教中心在岗外聘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合作精神;

3)在同一所幼儿园工作2年以上或在直属幼儿园累计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411日以后出生);

4)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在职进修取得大专学历的,其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5)曾获得园级以上荣誉称号,任教以来学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以上优秀等第;

6)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4、幼儿园体育特色教师条件:

1)宁波大市内幼儿园在岗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优良,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在幼儿园工作2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3411日以后出生);

3)有体育专长,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体育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员教师资格证书;

4)指导幼儿团体比赛获县市区二等奖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四、程序和办法

1、发布招考公告:在宁波市教育人事网、东方英才网、江东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随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的3倍,则酌减招考指标。

3、考试:(1)教科员岗位:简化考核程序,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2)初中语文教研员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幼儿园体育特色教师岗位: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30%。面试,面试形式为上课,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70%。初中语文教研员岗位考试人员按笔试成绩16进入面试(不足16按实际人数),其他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

以上考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5、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浙教人[2001]407号)中的附件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6、考核: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对象按考录指标12的比例(不足12按实际人数),在体检合格者中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

7、录用:根据体检、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七天,七天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录用人选。

8、各项结果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录用人员待遇

凡选拔录用者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待遇。

六、工作纪律

1、从事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录用工作的主要环节要实行严格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认真追查,严肃处理。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七、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08410日—4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江东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随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职务任免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寸近照1张。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报名表》。

八、其它事项

1、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 8784761787843457

举报监督电话:区纪委87740856 

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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