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省人事厅湘人发(2005)171号《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和财务会计。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事厅和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事厅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勤奋,奉献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财务会计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男身高1.65米、女1.55米以上。
4、业务水平较高,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水平,能胜任我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5、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完成除教学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职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实施方案经省人事厅批准后,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自愿报名
应聘者在08年3月21日—4月1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职称资格证和个人基本情况表到学院人事处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填写报名表。
3、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试教和实际操作两个部分。
①面试、试教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系部人员,采取面试与试教、答辩等同时进行的方式,对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进行考核评价。
②实际操作主要考核从事相关专业的实际动手能力以及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③考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试教和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根据不同专业报名人数和考试情况原则上根据1:3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张榜公布,并通知应聘者本人。
4、初选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入全面考察。
5、对初选人员全面考察由院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内容:核实学历、学位,了解其思想政治、德才表现、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身体状况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张榜公示。
6、体检由学院指定体检医院,对聘用对象进行全面体检,具体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7、学院拟定聘用人选报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后送省人事厅办理有关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人事管理和档案移交省人才交流中心,并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制度,招聘期限由学院和应聘者协商确定。
七、招聘人员的待遇
在聘期内按照国家、省政府和学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各种补贴;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八、联系电话:0731—4099003
E-mail:jdrslxl@163.com联系人:刘老师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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