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08年首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理工大学是一所以理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坐落于齐文化发祥地、现代工业重镇--淄博市,学校设有26个教学单位,60个本科专业,拥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2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社科研究基地,3个省级文化艺术类重点学科,43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科专业涵盖工、理、文、法、经、史、教、管等8个门类,初步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理渗透、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占地3600亩,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人,教职工2600余人。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规定,根据岗位需要,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中级岗位54人,招聘专业及计划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研究生毕业。

2.身体健康,热爱教育工作。

3.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能力。

(二)报名方法

1.可登陆山东理工大学网站(//www.sdut.edu.cn)招聘栏目,材料可邮寄或发电子邮件给人事处和相关专业学院。

2.应聘材料须提供包括个人从本科起的详细学习经历、科研成果、参与研究项目、各类证书和家庭情况等。

3.本年度首批招聘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08330日。

(三)资格审查

经学校和相关专业单位审查合格人员,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人事处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学校将在3日内给予答复。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经省人事厅批准,招聘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进行。考试的内容包括教学方面的课堂试讲,科研方面结合博士论文做一场本专业范围的学术报告,并接受同行专家的提问。

(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应聘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在山东理工大学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考察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学校在本校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人事厅备案。经省人事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经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学校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学校自行制定的特殊待遇可从学校网站查询。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山东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编:255049电话:0533—2782311传真:0533—2780019

E-mailrshch@sdut.edu.cn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首批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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