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08年辅导员招聘方案

一、报名、资格审核

1、凡符合条件自愿应聘辅导员的毕业生,可通过投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方式报名。

2、报名截止后,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上网公布通过审核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条件如下:

1)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学生干部或管理工作经历;

3)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尚在择业期内的往届硕士毕业生。

3、通过审核参加笔试的人员应在笔试前1天到学校报到登记,同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身份证;

2)就业协议书;

3)本人纸质简历;

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5)应届毕业生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研究生所学课程的全部学习成绩(往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硕士成绩单);

6)学习期间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二、考核程序

1、笔试(总分100分)。命题作文,考察应聘人员书面表达能力和对岗位的认知能力。

笔试完毕由学校统一组织阅卷,学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名额的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随后在校园网上公布。

2、面试(总分100分)。

学校统一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内容包括:

1)自定主题演讲(5分钟内)。选择自己认为在此场合应该表达的内容进行演讲。(满分35分)

2)现场答辩(6分钟内)。回答随机抽取的两个问题回答,并接受评委的提问。(满分65分)

通过面试,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名额的12确定通过面试的人员名单,现场公布。

3、面试后,各用人学院根据考察情况及应聘人员意愿确定本学院拟聘人员。

4、拟聘人员经政审、体检、心理测试无异常后,签订接收协议和聘用合同。

三、地点及时间安排

1、报到地点、时间:学生处多功能报厅(学苑餐厅三楼东侧)

316 1500-1700

2、笔试地点、时间:学生处多功能报厅

317   830-1100

3、面试地点、时间:学生处会议室(学苑餐厅三楼东侧)

318   830-1130 1430-1630

四、考核组织

辅导员招聘考核由学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五、有关说明

1、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应符合招聘要求,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参加笔试及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校园网公布,请注意查询。

联系人:董国强 姜良 宋京双

联系电话:0373-3326201        

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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