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08年辅导员招聘通知及办法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对象 校内外志愿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符合应聘条件和报名资格的毕业生。 三、应聘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政治立场坚定。 2、思想品德好、实事求是、为人正派、诚实守信。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 5、能熟练应用相关计算机办公软件及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6、在校学习成绩良好。 注:具有学生工作经验或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及录用资格 1、中共党员。 2、具有硕士学位。 (2008年毕业生应具有授予硕士学位的条件) 3、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4、参加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笔试,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五、考核与考试事项 1、由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试名单后,报名者分别参加由自治区人事厅组织的统一笔试和学校组织进行的笔试和面试工作。 2、笔试内容为: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笔试的范围另行通知;学校笔试主要以考察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为主。 3、面试内容为:主要考察对从事学生工作的认识、对大学生教育管理基本理论和知识的掌握,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的程序是每人先作现场即兴演讲介绍,然后抽选题目并作答,最后接受考核组的相关提问。 六、录用人选的确定 由学校主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以及有关学院领导组成联合考核组,根据考试、考核的结果由校考核组最后研究确定录用人选,经校领导审批并报自治区人事厅同意后,由校人事处按录用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布招聘信息之日起。 2、报名地点: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 3、报名办法:个人自愿报名,自带就业推荐表、自荐书、学习成绩表、荣 誉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和一寸免冠相片到学生工作部(处)填写报名登记表。 4、联系人及电话:多强老师 0991-4332245 5、网址: www.xjnu.edu.cn 邮箱:xsc@x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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