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招聘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天津师范大学年轻但是极具发展前途的学院,成立于2003年6月30日,该院的前身为天津师大政法学院法律系,从1980年创立法学专业起,至今已有27年的历史,已有23届本科毕业生,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培养了大批具有良好政治和业务素质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受到社会广泛赞誉。该院现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在本科专业水平评估工作中获得教育部专家的充分肯定。学校划拨15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该院实践教学工作,并在校内设置服务机构:物证技术实验室、法律援助中心和模拟法庭;在校外建立了12家教学实践基地。有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和法制史学四个硕士点,今年5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该院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资格。现有教职员工40多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856人,研究生82人,成人教育学生496人,正着手申报法学理论和国际法学等学科硕士点和经济法学博士点。目前,全院教职员工正齐心协力,艰苦奋斗,为争取早日步入全国省属地方综合性大学先进法学院(系)的行列而努力。
 
为创建一流的法学院,我们求贤若渴,我们祈盼一切有志于从事高等法学教育的下列优秀人才来我校,与我们共谋发展,共创辉煌。为此我们在这里发布招聘启事,诚望有意者尽快采取你方便的任何方式与我们联系。(招聘专业及参考计划请见附件)
 
联系人:马丽颖 吴虹 梁津明
 
联系电话:86-22-23766224,89218058
 
86-22-23766219
 
86-22-23766217
 
传 真:86-22-23766217
 
欢迎通过E-mail应聘。(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简历”)
 
招聘专业及参考计划(教学科研岗)
 
专业方向职称及学位层次条件预计招收人数
宪法与行政法学教授,45岁以下,同等情况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1
经济法学教授,45岁以下,同等情况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1
民商法学教授,45岁以下,同等情况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1
法律史学教授,45岁以下,同等情况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授,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1
博士学位,35岁以下1
法理学教授,45岁以下,同等情况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1
博士学位,年龄低于35岁1
诉讼法学教授,45岁以下,同等情况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1
博士学位,年龄低于35岁1
国际法学教授,45岁以下,同等情况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1
博士学位,年龄低于35岁1
刑法学教授,45岁以下,同等情况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1
博士学位,年龄低于35岁1
司法文书应届博士毕业生或著名大学优秀硕士毕业生,有从教经验者优先1
司法会计应届博士毕业生或著名大学优秀硕士毕业生,有从教经验者优先1
物证技术学应届博士毕业生或著名大学优秀硕士毕业生,有从教经验者优先1
 
招聘专业及参考计划(管理教辅岗)
 
专业要求拟安排岗位及任务学历要求人数其他要求
(职称、年龄、毕业院校等)
法学学生管理岗硕士1应届毕业生
法学科研管理岗博士、硕士135岁以下,重点大学优秀毕业生,有法学专业科研成果,具备计算机专业学习背景
法学资料员(教学辅助岗)硕士135岁以下,重点大学优秀毕业生,具有图书专业学历或图书资料管理经验,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


声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招聘 ]信息来自网络或该校,仅供学生、家长及相关人士参考,具体以学校公布的为准,名校网对该信息不做任何担保,对此免责。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即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本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名校网